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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401-2020 铜加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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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18 1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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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YS/T 1401-2020 铜加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ICS 77. 010 H 01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1401—2020
铜加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
配备和管理要求
Specification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in copper processing industry
2020-12-09发布
2021-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S/T140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依据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铜加工行业特
点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华鸿铜管有限公司、浙江花园铜业有限公司、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金龙铜管集团广东龙丰精密铜管有限公司、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杰、刘辉、魏锦、盛代华、魏连运、祝焱、罗奇梁、关胜利、都敏生、宋喜茜、 刘晋龙、胡宽雨。 YS/T1401—2020
铜加工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加工行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配备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铜加工企业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其中包括铜及铜合金板、带、箔、管、棒、线、型材等产品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熔铸、轧制、挤压、压延、拉伸、退火、精整等工序的用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6422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17167和GB/T2589—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铜加工行业用能单位energyusingforcopperprocessingindustry 铜加工行业中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和具有独立结算能力的单位,简称用能单位。
3. 2
用能单位分级计量gradingmeasurementofenergyusing 用能单位为了便于能源计量管理将不同用能单位进行分级计量。
3.3
一级能源计量单位primaryenergymetering 进出铜加工行业用能单位进行结算的能源计量称为一级能源计量单位,见附录A。
3.4
二级能源计量单位secondaryenergymetering 铜加工行业用能单位对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间进行成本或消耗结算的能源计量称为二级能源计量。
即用能单位的次级用能单位。
注:铜加工行业二级能源计量单位指单独进行成本核算的单位,主要包括:板、带、箔、管、棒、线、型材加工等作业工厂、分公司或事业部等,见附录A。
1 YS/T1401—2020
3. 5
三级能源计量单位tertiaryenergymetering 铜加工行业独立核算的单位对内部下级单位进行核算的能源计量称为三级能源计量。 注:铜加工行业三级能源计量单位主要包括车间、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作业工序,见附录A。
3.6
主要用能设备mainequipmentofenergyusing 铜加工行业主要用能生产设备。 注:铜加工行业能源计量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见附录A。
3.7
载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人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
物质。如蒸汽、热水等。
[GB/T2589——2008,定义3.1]
3.8
能源计量检测点pointofenergymeasurement 确定计量能源及载能工质对象的检测位置。
3.9
能源计量检测数据dataofenergymeasurement 通过计量器具检测所获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数据。
3. 10
能源计量检测数据修正 Eamendmentdataof energymeasurement 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对能源及载能工质计量检测数据校正。
3.11
能源计量结算数据settlementdataofenergymeasurement 用于企业财务、统计和成本管理的能源及载能工质计量检测数据。
4配备要求
4.1能源计量范围与管理 4.1.11 能源计量的种类
能源计量的种类包括:
电力;固态能源:煤炭、焦炭;液态能源:原油、成品油、重油、渣油、其他液态油;气态能源:天然气、液化气、煤气、其他气态能源;载能工质:蒸汽、水、氮气、其他载能工质;回收利用余热: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可用的能源。
4.1.2 能源计量范围
a) 输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单位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b)输出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单位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c) 用能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单位使用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2 YS/T 14012020
d) 用能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单位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 e) 用能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单位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4.1.3 能源计量的管理
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应根据用能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要求是:合理、高效、准确,便于计量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4.2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
4.2.1 应满足用能单位实现能源计量分级、分类、分项考核和结算的要求。 4.2.2计量检测点应设置在能源输入、输出的管理分界点附近或计量对象转移的输入、输出点附近适当位置。 4.2.3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在符合4.3、4.4的要求下,优先采用节能、环保、绿色结构产品,同时具有实现连续化无间断采集和传输数据功能的仪器仪表,计量器具要便于装拆。 4.2.4用能单位应配置必要的能源计量校准器具,以满足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器具自校和自查的要求。 4.3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 4.3.1 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公式(1)计算:
×100%
Rp=
(1)
Ni
式中: 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单位为百分数(%); Ns- 一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单位为个; Ni 一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单位为个。
4.3.2 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一级、二级、三级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配备率/% 二级能源计量
能源种类
三级能源计量
一级能源计量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电力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5 95 100 100 90
100 95 95 95 90 95 95 95 95 90 90 90 90 85
固态能源(煤炭、焦炭)
原油、成品油重油、渣油其他液态油天然气液化气
液态能源
气态能源
煤气其他气态能源
蒸汽水氮气
载能工质
其他载能工质
回收利用余热
3 YS/T1401—2020
4.3.3属三级能源计量范围,但未列入用能单元计量管理考核,单体设备耗能总量大于或等于表2中- 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限定值的设备为主要用能设备,其设备要按照表1要求单独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表2 企业内部属于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限定值
能源种类 电力 固体燃料 原油、成品油、 重油、渣油 煤气、 蒸汽、 水 其他
液化气 t/h 0. 5
天然气 m°/h 100
热水 MW 7
t/h 1
t/h 1
GJ/h 29. 26
单位限定值注1:m为标准状态下。 注2:29.26相当于1t标准煤,其他能源应按照等价值折算。 4.3.4对于用能单位二、三级能源计量范围内,属于季节性供暖或供冷的设备,其能源的计量可根据用能单位实际情况采用固定和临时计量方式进行确定。 4.4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功能要求 4.4.1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要求 4.4.1.1一级、二级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要求
kw 100
t/h
一级、二级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表3要求。
表3一级、二级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级
计量器具类别
进、出用能单位固(液)态能源的静态计量进、出用能单位固(液)态能源的动态计量
衡器
0. 5 0. 2S 0. 5S 1. 0 2. 0 1. 0
I类负荷用量 Ⅱ类负荷用量 Ⅲ类负荷用量 INV类负荷用量
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计量
电能表
进、出用能单位直流电流计量进、出用能单位液态计量
原油、成品油:0.5 重油、渣油及其他:1.0
油流量表(装置)
煤气:2.0 天然气°:2.0 其他气态能源:2.0
气(汽)流量表(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气(汽)流量表(装置)
蒸汽:2.5 2. 5 1. 5 1. 5 1. 5
进、出用能单位各种水量计量
管径<250mm 管径>250mm
水流量表(装置)
温度仪表压力仪表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 b用能单位分类划分见4.4.1.2。 天然气的计量仪表安装,应满足GB/T18603的要求。
用于气态、液态能源的温度计量用于气态、液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4 YS/T1401—2020
4.4.1.2用能单位分类划分
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按其计量负荷用量划分为四类,其划分标准按表4进行。
表4用能单位分类划分
划分条件
类别
月平均用电量 10°kW· h
变压器容量 kV·A ≥5000
I 1 Ⅲ IV
≥100 >50~<100 ≥10~<50
≥1000~<5000 ≥315~<1000
<10
<315
注: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其类别为该类别,同时以就高不就低为原则,
4.4.1.3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要求
三级能量计量器具准确度可参考4.4.1.1要求,在满足生产工艺预期计量要求的前提下,其准确度
等级(电能表除外)允许降低一个等级。 4.4.2能源计量器具的功能要求 4.4.2.1基本要求
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环境(如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照明、振动、噪声、粉尘、腐蚀、电磁干扰等)要求。 4.4.2.2一级、二级计量器具的功能要求 4.4.2.2.1衡器:优先选用数字传感器结构和物流信息自动识别的衡器,积极采用具备标准模拟、数字化输出接口等功能的智能化衡器仪器仪表,推广称重计量过程数据化、网络化、自动化管理。 4.4.2.2.2电能表:优先采用数字式多功能电能表,具有多时段、复费率、多参数检测功能,具备标准脉冲,数字量信号输出和接口,可实现连续化无间断采集和传输数据功能。 4.4.2.2.3气、液态流量计量表(装置):计量检测方式符合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要求,仪器仪表结构科学规范合理、技术先进成熟,使用稳定可靠,流量、能量计算方式和软件技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具备温度、压力等多参数补偿功能。具有无纸化记录显示功能,配置有标准脉冲,数字量信号输出和接口,可实现连续化无间断采集和传输数据功能。 4.4.2.3三级能源计量器具的功能要求
三级能源计量要求原则上是与4.4.2.1相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预期计量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要求进行简化。
5管理要求
5.1 管理制度 5.1.1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5 YS/T1401—2020
5.1.2用能单位应建立和使用文档化的程序来规范人员行为、管理计量器具和进行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汇总。 5.2人员管理 5.2.1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修理、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5.2.2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次级用能单位和基本用能单元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5.2.3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用能单位应建立和保存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 5.2.4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校准和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5.3计量器具管理
5.3.1用能单位应备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指合格、准用、停用等)。各级用能单位和基本用能单元应备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5.3.2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满足GB/T6422、GB/T15316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5.3.3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测试、校准)证书、计量器具维修记录;其他相关信息。 5.3.4用能单位应建有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其中作为用能单位内部标准计量器具使用的要明确规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5.3.5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凡属自行校准且自行确定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依据。 5.3.6能源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的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循有关法规的规定 5.3.7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状态标签,便于管理和查验。 5.4数据管理 5.4.1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记录。 5.4.2能源计量数据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式样,计量测试记录表格应便于对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应说明被测量与记录数据之间的转换方法或关系。 5.4.3用能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能源计量数据中心,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能源动态管理,按生产周期(时、班、日、月)及时获取、更新能源数据。 5.4.4用于生产、结算、考核等的能源数据,统一由计量部门确认或提供。 5.4.5计量数据统计时间,以计量、计划、生产、供应、经销、运输等部门共同商定的时间为准,不得提前或错后,防止数据出现误差。 5.4.6各种能源计量数据,由计量部门负责保存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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