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140.60 CCS P42
DB32
江苏省地 方标准
DB32/T 4113—2021
二次供水水池(箱)人工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Manual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tank
2021-09-16发布
2022-03-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32/T4113—2021
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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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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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5清洗前的准备 5. 1 水池(箱)资料 5. 2 制定方案 5. 3 停水通知 5. 4 清洗人员防护和消毒 5. 5 清洗器材 6清洗消毒 6.1清洗 6.2消毒 7验收与水质检测 7.1现场验收 7.2水质检测, 8作业安全 9档案,附录A(资料性) 二次供水设施情况登记表附录B(资料性) 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附录C(资料性) 水池(箱)清洗消毒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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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11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南京市卫生监督所、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
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浩东、金勇军、何伶俊、吴昊、蒋韬、吴星辉、汪宁杰、许壮、代科昌、钱峰、陈东根、周小金、陈金楼。
II
DB32/T4113—2021
二次供水水池(箱)人工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二次供水水池(箱)的人工清洗消毒、验收、水质检测、作业安全和档案相关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二次供水水池(箱)的人工清洗消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CJJ140《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GJ32/TC03《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 DGJ32/J161《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10月起施行)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2011年3月起施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起施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监督发[2005]33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活饮用水domesticDrinking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 2
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 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居民和公共建筑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3. 3
二次供水水池(箱)secondarywatersupplytank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高位、中位、低位储水池(箱)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可简称水池(箱)),
无负压供水设备除外。 3. 4
管理单位managementinstitution 二次供水水池(箱)的产权所有人(设施所有人)或者其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接管二
次供水水池(箱)的供水企业;其他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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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113—2021
3. 5
清洗单位cleaninginstitution 负责二次供水水池(箱)清洗消毒工作的单位。
3. 6
水池(箱)三孔(以下简称“三孔”)manhole,ventpipeorificeandoverflowpipeorifice ofwatertank
水池(箱)的进人孔、通气管口和溢流管口。
4基本规定
4.1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应每半年至少一次。发现水池(箱)污染时,必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
4.2新建二次供水水池(箱)第一次进行清洗或者水池(箱)内的水受到污染时,应对与水池(箱)相连的进、出水管道也进行冲洗消毒。 4.3消毒产品应持有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备案,或卫生学检测应符合《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和《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提供有效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4.4除垢剂应取得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准文件。 4.5清洗消毒工作应确保质量,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 4.6清洗消毒后,应经验收合格,并经由现场采样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4.7清洗消毒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8管理单位应制定并公布二次供水水池(箱)清洗消毒计划,接受用水户监督。 4.9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水质信息公示制度,并应符合《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DGJ32/TC03的规定。 4.10管理单位应加强清洗消毒档案管理且由专人负责。 4.11二次供水水池(箱)的清洗过程宜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
5清洗前的准备
5.1水池(箱)资料 5.1.1管理单位在清洗消毒前,应向清洗单位提供如下资料但不限于:
a)水池(箱)总数、布局、容积、内壁材料、水位、日用水变化规律等; b) 进出水管道的走向,阀门及水位控制器的位置和完好程度,三孔分布等; c) 泵房的配电、水泵操作规程; d) 泵房门禁要求、工作卫生环境要求和安全生产风险。
5.2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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