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6/T1690—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范围
TT
IHI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
4
3
5准备工作.
·. 3
监测工作, 7 评价工作附录A(资料性)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附录B(资料性)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报告
6
.3
0
.10
DB36/T 1690—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红、肖钦、廖祖文、王可可、周汉琦、夏聪聪、吕建辉、龙圣勇、曾波、邹
蔚、熊雅菁、黄萍、刘妍、熊清伟、徐航宇。
I
DB36/T 1690—2022
引言
《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水运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环境监测的一般要求、准
备工作、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的技术要求。该标准指导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为水运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决策提供科学手段。 《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共分为两部分。
一第1部分:施工期。目的在于制定出符合水运工程施工特点的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从而定量分析和评价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一第2部分:运营期。目的在于制定出符合水运工程运营特点的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从而定量分析和评价运营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