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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027-2022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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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06 16: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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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42027-2022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ICS 71.040.10 CCS N 53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027—2022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Gas-phase molecular absorption spectrometer
2023-05-01实施
2022-10-12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4202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安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
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上海北裕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俊、杨凯、袁懋、李文攀、许秀艳、薛荔栋、朱红霞、李杰、顾玮然、祖文川、 刘丰奎、陈凡、林桢、吴得福、罗明、汪雨、臧平安。
1 GB/T 42027—2022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特定的化学反应机理将被测物中的测定成分转化为气态分子,并根据气态分子
的特征吸收光谱进行定量检测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以下简称“仪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1606—2007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34065—2017 分析仪器的安全要求 HJ168—2020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硝酸盐氮 nitrate nitrogen 水中以硝酸盐的形态存在的氮。
3.2
亚硝酸盐氨 nitrite nitrogen 水中以亚硝酸盐的形态存在的氮。
3.3
总氮totalnitrogen 水中溶解态氮及悬浮物中氮的总和,包括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无机铵盐、溶解态氨及大部分有机
含氮化合物中的氮。 3.4
氨氮 ammonia nitrogen 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氮。
3.5
硫化物 sulfide 水中溶解性无机硫化物和酸溶性金属硫化物,包括溶解性的H.S、HS-、S2-,以及存在于悬浮物中
的可溶性硫化物和酸可溶性金属硫化物。
1 GB/T42027—2022
4要求
4.1 仪器外观
仪器外观应符合以下条件: a) 仪器所有电镀表面无脱皮现象; b) 喷漆或喷塑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的擦伤、露底、裂纹、起泡现象;
c) 外露零部件接合处整齐,无粗糙不平现象; d) 面板上印制的文字、符号、标志端正清晰。
4.2 工作条件
仪器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15℃~30℃; b) 相对湿度不大于75%; c) 供电电源:AC220V±22V,频率50Hz±1Hz;DC12/24/48V2 V; d) 无影响仪器使用的振动和电磁干扰; e) 室内无强腐蚀性气体有良好的通风装室
4.3 基线稳定性
选取复氮代表组分,特征波长为213.9 a) 仪器在30min线的移不 3001; b) 基线最大瞬时噪 0.000 校准曲线的线性在附录A规定浓度范围内线理拍关系数
件 行仪器线租性测试,应满足以下条件:
4.4
4.5 检出限
仪器检测项目的检出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检出限的技术指标
检出限 mg/L ≤0.02 ≤0.005 ≤0.003 ≤0.006 ≤0.05
代表组分
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
总氮
4.6 示值误差
相对示值误差应不超过土5%。
2 GB/T42027—2022
4.7重复性
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2%。
4.8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仪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源电压在额定电压的士10%时,仪器模拟信号的AD采样数据示值与额定电压下示值的相对变化应不大于0.1%。 4.9气路系统密封性
在室温条件下,气路系统在0.2MPa下,30min内压强下降应不大于0.01MPa。 4.10 安全要求 4.10.1电气系统安全 4.10.1.1接触电流
仪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仪器的接触电流应不大于0.5mA(有效值)或0.7mA(峰-峰值)。 4.10.1.2介电强度
仪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仪器的电源相、中连线与机壳间承受1500V、50Hz交流电压,试验中仪器不应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可忽略不计。 4.10.1.3 3保护接地
仪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接地保护端子和有保护连接的每个可触及零部件间的阻抗(不包括电源线的阻抗)都应不大于0.12。 4.10.2气路系统安全性
应具有可靠的气路保护系统,在过载或欠压情况下系统应停止工作,并自动报警或提示。 4.11运输、运输贮存要求
仪器在运输包装状态下,应按GB/T11606一2007表1中运输、运输贮存试验项目内容进行试验,其中,高温:55℃;低温:一20℃;交变湿热:相对湿度95%、温度40℃;碰撞:加速度100m/s;跌落(自由跌落):包装件质量≤100kg时,跌落高度250mm。试验后,包装箱不应有较大变形和损伤,受试仪器不应有变形松脱、涂覆层剥落等机械损伤;将仪器置于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检验,应符合4.1,4.3~ 4.10要求。
5试验方法
5.1 仪器外观
目视和手感检查。 5.2 2试验条件 5.2.1试验均应在4.2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5.2.2试验用仪器和带刻度的玻璃器血应经检定或校准,并满足量程和准确度的要求。 5.2.3仪器在试验前应预热不少于30min。
3 GB/T42027—2022
5.2.4标准溶液与试剂应符合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试验用各检测组分的标准溶液,均应使用经国家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进行配制;配制用的试剂应使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所用的去离子水应符合 GB/T6682的规定。 5.3基线稳定性
将仪器调试到正常工作状态,选定氨氮项目,自动调节或设置适当的负高压及光源工作电流,采用
去离子水彻底清洗设备主机管路。待仪器预热完成后,点击调节参考零点,使测量吸光度回归零点。开始计时,连续测量30min内的吸光度,测定结果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基线漂移,最大瞬时峰-峰值即为基线最大噪声。 5.4校准曲线的线性
仪器在正常测量条件下,按序选择附录A中代表组分的标准溶液浓度从空白溶液、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进行测量,每个溶液测量两次,结果相对偏差小于10%,取其算术平均值,用标准溶液吸光度值减去空白溶液的吸光度值为该标准溶液测得的真实吸光度值,按一元线性回归方程计算相关系数。 5.5检出限
按HJ 68 2020的附录4重无毛主方法按再限的段确定法 空白试验中未检测出目标物” 的实验检测方法实施。 5.6示值误差
以氨氮测试式作为检测项选取市售有证森准物质配制测试落液测试溶液的浓度介于附录A中氨氮项目的最商浓度与最低浓度间,连进链 6次迎 注测量过程如有一次数 文据被确认是由外界干扰或操作失误引起的异值则此组数据全部作废 重新进行侧不成任意取舍或补测。
示值误差按公式(1)进行违至
........()
式中: ER 测量结果的示值误差;
6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升(mg/L);测试溶液的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r ;
5.7重复性
选取附录A中氨氮项目的0.1mg/L浓博的标准溶液,连续进行7次测量,在测量过程中如有一次数据被确认是由外界干扰或操作失误引起的异常值,则此组数据全部作废,应重新进行测量,不应任意取舍或补测。
用相对标准偏差表示重复性,按公式(2)进行计算。
(A,-A)2 n - 1
1
:X100% A
RSD
..(2)
式中: RSD A, A
仪器的相对标准偏差;第i次测量的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n次测量浓度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4 GB/T42027—2022
5.8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5.8.1材料与设备
交流可调稳压电源,功率不小于2000W,隔离调压范围0V~300V。 5.8.2试验程序
仪器在正常测量条件下,调节负高压、工作电流使模拟信号的AD采样数据为满度值50%80%
的工作状态,调整交流电源电压为198V、220V、242V,分别连续测量三次样品信号的光强度,按公式(3)分别计算电源电压变化为198V和242V时的影响,取绝对值较大的为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8u = Su= S2o × 100%
........(3)
.........
S220
式中: ou Su 电源电压为198V或242V时的三次测量值的平均值; S 220 电源电压为220V时三次测量值的平均值。
电源电压为198V或242V时的影响;
5.9 气路系统密闭性
仪器的气路系统中接人压表室 气路系统出口充天招生体便气路系统气压升高至 0.2MPa,关闭气源30min后检气原系统压障
安全要求 5.10.1 接触电流
5.10
按GB/T34Q65- 2017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介电强度按GB/T34065- 2017中6.3.2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10.2
5.10.3 保护接地
按GB/T34065 2017中6.4.2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10.4气路系统安全性
仪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关闭气源或气源压强低于01MPa,或气体压强大于0.4MPa情况下,进样系统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有自动报警或提示。 5.11 运输、运输贮存
仪器在包装状态下,按GB/T11606一2007中第8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和第18章的方法进行试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仪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 GB/T42027—2022
6.2 出厂检验 6.2.1 每台仪器应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 出厂检验应符合4.1,4.3~4.7,4.9~4.10要求,按照第5章进行。 6.3 型式检验 6.3.1 仪器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4.1,4.3~4.11要求进行型式检验:
a) 仪器进行转厂生产或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仪器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进行一次检验; d) 仪器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6.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 6.3.3 型式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GB/T2829的规定进行,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仪器的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别水平(DL)按表2规定进行。批质量以每百台仪器不合格数表示。
表2 2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及章、条号
抽样方案
不合格质
序号 不合格
要求章条 试验方法 量水平 判别水平
(DL) 样品量n 判定数组
分类
项目
(RQL)
章条
(Ac,Re)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接触电流介电强度保护接地
4.10.1.1 5.10.1 4.10.1.2 5.10.2 4.10.1.3 5.10.3
(0,1)
30
A
气路系统的安全性 4.10.2 5.10.4 气路系统密闭性
4.9 4.3 4.4 4.5 4.6 4.7
5.9 5.3 5.4 5.5 5.6 5.7 5.8
基线稳定性校准曲线的线性
I
3
检出限示值误差重复性
(1,2)
65
B
电源电压变化的影响 4.8
4.11 5.11 4.1
运输、运输贮存
5.1
C
仪器外观
100
(2,3)
6.3.4若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型式检验。若再次型式检验不合格,则应停产整顿,仪器停止出厂,待问题解决,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6.3.5若型式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作为合格品可以出厂或入库。若人库超过12个月再出厂,则应重新进行出厂检验。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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