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 10022—2000
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electric locomotive facilityes
2000-05-12 发布
2000-08-01 实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铁建函〔1998〕43号文的要求,在 《铁路电力机车机务设备设计规则》(TBJ 22—89)基础上进行修 订而成的。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段、所总平面布置, 机车运转整备设备,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地面设备,机车检 修设备,动力设备,设备车间,材料库等。 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地面设备、管 线综合布置、辅修库等设计内容;取消了机车交路与段址选择、 救援设备、办公及辅助房屋等设计内容,其有关内容按《铁路机 务设备设计规范》(TB 10004—9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