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规定25kV、50Hz铁道干线电力机车的基本参数。
总则
1.1 线电力机车必须符合GB 1402-78《铁道线电力牵引交流电压标准》对受电弓上电压波动的要求和GB 3317-82《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1.2 机车根据用途分为货运机车和客廷机车两种。
1.3 货运机车最髙姑行速度为100〜ll()km/h,客运机车最高运行速度为l40~l60km/h°
1.4 货运机车车体底架沿车钩中心纵方向承载能力应在1962kN至2943kN范围内。
1.5 对于最高這行速度超过120km/h的机车,牵引电动机•般应采用架承式悬挂方式。
1.6 机车应设有电阻制动或再生制动装貰,并在20km/h以下某一速度实现的制动力应不小于額定农的制动力。
1.7 新设计的机车在持续速度至1.45-1.6(3持续速度范围内其牵引电动机能发挥恒定功率,对于已批址生产的机车应不低「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