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 能科技〔2011) 27号)的要求,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对《电力建设工程蛍 清单计价规范 火力发电厂工程》(DL/T5369—2007)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较上版所包含内容更加全面、 细致,更符合目前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实际要求,垫规范电力行业工程计价行为的有效依据。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由电力工程 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广东电力设计院、华东电 力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