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1年度电力行业标 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1] 44号)的要求, 对DL 5025—1993进行修订的。
随着数字微波通信技术的发展,原标准《电力系统微波通信 工程设计技术规程》(DL 5025—1993)已不适应数字微波通信工 程建设的需要。为了满足现行及今后电力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工程 建设的要求,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主要删除了原规程中模拟微波部分内容、增加了 SDH 微波的内容,并根据最新的防雷接地、微波站面积等方面的标准 修改了有关条款。鉴于本标准中不再包含模拟微波的内容,故本 标准定名为《电力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