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电力调度通信总机技术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式电力调度通信总机的术语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调度指挥用的专用通信总机,亦适用于类似条件的其他行业的调度指挥专用通信总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温、腐蚀及易爆等特殊环境下的调度通信总机设备。
2引用标准GB 3047. 1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3术语
3.1直通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供电电路连接的用户。用户呼叫,不需拨号,向调度通信总机提供直流环路。调度
通信总机呼出,向用户送铃流。
3-2中继用户与调度通信总机中继电路连接的用户。一般为电力线载波机自动交换系统或交换机的用户端口。
3- 3磁石用户与调度通信总机磁石电路连接的用户。一般为明线载波、电缆载波等终端设备的音频二线端口或磁石电话机。
3.4特种用户
以上3种用户以外的用户。如无线接口用户、四线路M中继用户等。
4技术要求
4.1总体性能
4.1.1用户类别
直通用户、中继用户、磁石用户、特种用户。直通、中继、磁石3种用户可按需要在现场灵活配置。
4.1.2容量
16-120门(一般为8或20的整倍数)。
4- 1-3席位数
一般不超过4席,每席可设1〜2条绳路。
4-1.4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
a-调度通信总机的操作部分和控制部分有合为一体或分开等2种形式;
b. 调度通信总机控制部分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 3047. 1的规定和要求;
c. 对于有特殊结构要求的设备由供需双方协商设计。
4-1-5呼入呼出信号